我自初中习诗、作诗,与诗厮混至今,算有些情思。如今写古诗,或不入时人眼,但老杜说得好:"文章千古事,得失寸心知。"美学是时代生的,诗学一样,今不揣冒昧,略陈管见。
诗体自来繁富。大别之,不外乐府、古体、近体;细按之,则《诗三百》、骚体、汉乐府、晋玄言、齐梁体、律体、明台阁体,更有佛道偈子,各呈面目。然无论名目如何翻新,诗的本质,不过"我手写我口"而已。《毛诗序》云:"在心为志,发言为诗",手舞足蹈犹嫌不足,故发为歌咏。所以周诗可以唱、可以舞;到了汉乐府,舞渐稀;宋人词虽可歌,诗却已大半哑了,只剩姜尧章一辈,自度腔调,自唱自听。
韵亦随世而迁。上古叶韵,中古平水,元代中原音韵,至于今日普通话。今韵无入声,清浊不辨,读起来稍嫌平板;诗律也由四声八病、平仄对仗,一路松解,渐至不拘格律。但这未必是诗的衰象。诗之活力,原不在死守绳墨。
倒是今之教育,常把诗教死——一篇作品读出标准答案,恐怕连作诗的人也未必想到。七八十年代编《唐诗鉴赏辞典》,特意标出"鉴赏"二字,便是承认诗有见仁见智的余地;今人却强定金科玉律,实在不该。这正因为诗有弹性。
比如"你方唱罢我登场",下接"反认他乡是故乡"。整首读与单句摘意思相反,却不妨碍人各取所需。王国维讲"境界",说"有我之境""无我之境",又何尝不是借古人酒杯,浇自家块垒?这正是"六经注我"之实操。
诗落到纸上,便不是作者私产。这道理古人早懂,所以孔子说"诗可以兴,可以观,可以群,可以怨"——读诗的人,各取一面,未必是作诗的人本意。到了现代,这说法有了新名目:英美新批评讲"意图谬误",意思是别拿作者生平去套作品;法国罗兰·巴特干脆说"作者已死",作品出生,作者便该退场。至于"第一自我"与"第二自我",文学理论家也常说——写文章的那个你,与生活中吃饭睡觉的那个你,原是两码事。这些洋名词,纷纭众说,归到一处,无非在说:文字写定之后,便不归作者管了。
我因此有个大胆的猜想:李商隐写《锦瑟》,当时是何心绪,恐怕连他自己也未必清楚。中国文字是表意文字,六书尽于此。在中文语境里,文字本身便是"第一作者",其作用有时竟超过主体的人;至于气韵、布局、格调,那是后话,自由生发,无可厚非。
挥手一就,聊备一说。若有得于此,也算我不费笔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