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律 ● 颂孙嘉绩
书生振臂破尘昏,首举义旗惊宇坤。
拥立鲁王开政局,筹谋兵饷护龙门。
毁家纾难丹心显,沥血捐躯浩气存。
浙水长吟忠士志,英魂永耀史留痕。
注释:明朝崇祯十年(1637年)中进士,初授南京工部主事,后调任兵部主事,升职方员外郎、郎中。1645年(顺治二年),清军攻占杭州,江南震动。孙嘉绩与熊汝霖在余姚率先起兵抗清,成为浙东抗清运动的发起者之一。他积极参与拥立鲁王朱以海为监国,建立南明浙东政权。鲁王监国后,孙嘉绩历任右佥都御史、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,成为南明政权核心人物。面对兵饷匮乏,他不惜变卖家产资助军需,表现出极高的忠义精神。1646年病逝于抗清前线,南明朝廷追谥“忠襄”,以表彰其忠烈。孙嘉绩虽为文官出身(“书生不知调度”之说见于史料),但在国家危亡之际挺身而出,毁家纾难,首倡义举,对维系南明在浙东的抗清局面起到关键作用。他与钱肃乐、熊汝霖、张煌言等人并称“浙东四忠”,是南明抗清史上的重要人物。